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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题所述,也许是考勤员漏记(自己请假缺勤事项),提问者可以给予提示;
2、如果考勤员是有意而为之并已形成常态的,那么,在经提示无果后,提问者可向部门主管或单位内主责人员提出意见;
3、既然已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就应严格执行,否则,只会造成内部管理混乱,影响正常的工作开展甚至不利于业务经营。
除了法定的各类公休节假日和假期外,如果因特殊情况,员工本人需要离岗请假的,批准权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及工作需求,拒绝员工的申请,也是合法的。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请事假应按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扣除工资。
员工应被扣除的工资为:日工资×请假天数
员工当月应当领取的工资为:月工资—被扣除工资
当然存在全勤奖、餐补等情形的,应当根据其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对应的天数进行扣减。
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
1.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2.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3.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 80%;
4.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5.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三、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
综合上面所说的,员工是可以请事假的,但对于请事假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同时在请事假之后也会扣除相应的工资,如果当月没有扣,事后也是可以进行扣除的,这也是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双方协商着来,才不会引起劳动纠纷。
1、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员工请假是合理的,例如请病假、家里有事请事假等的,公司不给假是违反劳动法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4、(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5、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6、《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7、(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8、(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9、(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10、(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11、(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1、首先,您可以对老板表示真诚的感谢,告诉她您非常感激她的支持和理解。
2、其次,如果可能的话,您可以适当解释请假的原因,并强调这是一次紧急情况,您不得不请假处理。
3、最后,您可以再次表示感谢,并表达对公司的忠诚和对工作的热情。例如:
4、“再次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我非常感激您。我承认,这次请假是因为一次紧急情况,我已经尽最大努力处理好,并且我会尽快回到工作岗位上。在我的回归之旅中,我将尽我所能,为公司做出更多的贡献。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不合法。公司不允许请假是不合法的,谁也不能保证在公司工作期间自己难免没有生病或者是一些紧急事情出现。如果出现特急事件或者是存在危及生命危险的事情也不让请假的话这样造成的后果是很大的。因此这样的规定是不合理的。如果公司有这样的规定的话,说明这家企业在管理制度上存在很大的问题。
劳动者有权利请假,公司不允许请假是违法的。任何人,在任何单位工作,都难免会遇到生病或者有事情的时候。生病要请病假,有事情要请事假,这些都是很正常的。劳动者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到劳动局或者更有力的机构去争取合法权益。有些公司就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而侵占劳动者的利益。由于法律目前没有关于事假的强制性规定,事假的相关事项属于企业内部管理和企业与员工之间意思自治的范围。所以,员工能不能请事假、能请多少天的事假,关键要看企业内部合法公示的规章制度和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否有关于事假的规定。一般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中,请事假都是扣当天工资。日工资=月工资/21.75.事假,劳动者未提供劳动,那么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是可以的。但是额外克扣其他工作日的工资就是违法的。请病假且有相关证明,一般是发放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年假、婚假等合法带薪假期一般都不会扣工资,全额发放。产假工资一般先走生育保险报销,生育津贴低于工资部分由公司补齐。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员工请事假基本工资可以扣。对于员工请事假怎么扣减工资,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但它有个前提条件:不能逾越法律的强制性和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扩展资料基本工资介绍: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称标准工资。在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具体来说,在企业中,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职位、能力、价值核定的薪资,这是员工工作稳定性的基础,是员工安全感的保证。同一职位,可以根据其能力进行工资分不同等级。参考资料:基本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